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两个孩子也能感受到周围人的态度, 往常裴纪安虽然没有表露过对广宁公主的喜欢,可是被长辈、好友打趣时,亦抱默认态度。裴楚月以为, 兄长和公主就会这样细水长流地走下去, 直到某一天, 圣人天后高兴, 下旨给两人赐婚。从此,她和公主的关系就能更近一层。

没想到, 兄长会这么突然的,主动提出请求赐婚。

顾裴氏也惊讶地看向裴纪安。以裴家的地位,无论尚公主还是嫁皇子, 都绰绰有余。但跟皇家结亲可不是个轻松活, 尚公主尤其如此,要是公主知书达理还好,万一摊上个嚣张跋扈、不守妇道的,那可有的折腾。

顾裴氏一方面心疼自己的侄儿,另一方面, 也觉得吃味。裴纪安随随意意地就能说出娶公主,仿佛只要他提, 就能轻松得到公主。顾裴氏回想自己家的境况,心里多少有些微妙。

顾明恪年纪和裴纪安差不多, 也到了说亲的时候, 但顾明恪的亲事却是一个老大难题。小门小户顾裴氏看不上, 但同等门第的贵女,也不愿意嫁给一个病秧子。公主郡主这类宗女倒也是个好选择,顾明恪文弱安静,娶个强势妻子对双方都好, 然而有裴家的几个郎君顶在前面,无论如何都轮不到顾明恪。

顾裴氏嫌弃顾家败落,人丁萧条,但另一方面,又放不下顾家的门第。顾家才是真正的书香世家,如今东都里最有声望的几户人家,放在顾家面前,全是暴发户。顾裴氏就这样左右矛盾,哪方面都不愿意屈就,因此,顾明恪的婚事也一年年耽误下来。

如今顾明恪已经十八,尚未订婚。这个年纪对男子来说不算什么,然而和同龄人比,也不算早了。顾裴氏本来没想起这桩事,听到裴纪安说要请求赐婚后,她心里突然不是滋味起来。

顾裴氏也说:“是啊,大郎,你怎么突然想起赐婚了?你今年才十七,成家的事还不急。”

裴纪安摇头,他前世也觉得不急,他和李常乐相伴多年,对彼此早已知根知底,感情的事顺其自然就好。再加上圣人和天后疼女儿,想多留公主几年,便迟迟没有赐下婚事。

洛阳的人家没有不知道这桩事的,大家心照不宣,裴家没有给裴纪安说亲,宫里也没有给公主招驸马。大家静静等着小公主长大,结果,横空杀出一个不遵守默契的人。

李朝歌回来了,并且看上了裴纪安。裴纪安最开始没当回事,安定公主即便长在民间,那也是个公主。婚姻之事上男子占绝对的主权,他不愿意,公主还能强抢不成?

谁想,还真能。

裴纪安从前世的记忆中回神,见姑母和妹妹都奇怪地看着他。裴纪安连忙遮掩住神情,状若无事道:“迟则生变,我与广宁的婚事虽然定了许多年,但毕竟是口头约定,并没有文书旨意。既然两家都有意促成这桩婚事,那宜早不宜迟,尽快定下吧。”

顾裴氏毕竟是姑姑,她见裴纪安执意,也不好再劝。裴楚月本来就是公主和兄长的头号粉丝,听到兄长要和广宁公主成婚,几乎一蹦三尺高:“好啊!太好了,公主要成我的嫂子了!我这就去告诉阿娘这个好消息!”

裴楚月风风火火,站起来就往外跑,动作太急都带翻了坐垫。顾裴氏心里百味陈杂,她握着扇子站起身,说:“这个丫头,总是闲不住。我去看看阿月,你们兄弟两人慢慢聊。”

裴纪安起身,送顾裴氏出门。他站在门口,初春的阳光洒在他身上,连光都是冷的。裴纪安恍惚了一会,心想,前世李朝歌永徽二十四年回到洛阳,如今才永徽二十二年,比前世提早了两年。这一世裴纪安早早和李常乐成婚,等李朝歌出现时,他们两人连婚礼都举办完了。这样一来,李朝歌总不能抢妹妹的丈夫了吧。

他一生的悲剧,就是从他被李朝歌缠上开始。这一世,他会从源头纠正所有错误,他们两人,不会再产生交集了。

今日裴纪安频频走神,他站了站,收回恍惚的神识,转身往回走。他一回头,见顾明恪站在不远处,平静地看着他。

顾明恪一言不发,可是裴纪安莫名觉得紧张。仿佛裴纪安所有的秘密和渴盼,在对方眼中都无所遁形。

裴纪安莫名慌乱,他勉强笑了笑,说:“表兄,我身上有东西吗,你为什么这样看我?”

顾明恪缓慢摇头。他淡淡看了裴纪安一眼,道:“赐婚一旦提出就无法回头。你想清楚了吗?”

裴纪安目光莫名躲闪了一下,他想起前世的悲剧,用力握拳,抬头时眼神坚定又决断:“这是自然。我和广宁公主青梅竹马,心心相印,能和她早日结为夫妻,是我毕生所愿。”

裴纪安不知道李朝歌也重生了,但顾明恪知道。顾明恪和李朝歌交集不多,不过凭借先前寥寥两面,顾明恪大概能猜到她是什么性格。以李朝歌的秉性,等她来到洛阳后,发现裴纪安和李常乐已经赐婚,必然不会善罢甘休。

顾明恪想了想李朝歌的脾气,有些头疼。不过他下凡了本就是帮助裴纪安渡劫,一帆风顺不叫历劫,唯有大起大落,历经炎凉,才能真正磨炼心性。顾明恪要保证裴纪安平安,但也不能让他活的太顺畅,由李朝歌来给裴纪安添点调剂,也不失为一个解决办法。

顾明恪已经预料到之后裴纪安要遭遇什么了,但是这样对完成任务有好处,于是顾明恪并没有提醒裴纪安,默许道:“好,你不后悔即可。祝你如愿以偿。”

裴纪安得到了第一份对他和李常乐婚姻的祝福,明明前世求之不得,可是等真的听到,似乎并没有想象中那样高兴。裴纪安轻轻笑了笑,说:“谢表兄。也祝表兄早日觅得眷属,相伴一生。”

顾明恪静静看着裴纪安,道:“你不必谢我。”

他并不是在祝福裴纪安,裴纪安谢他做什么呢?有这点功夫,不如想想怎么应付李朝歌。

算算时间,李朝歌大概快到洛阳了。

裴纪安并不知顾明恪的真实想法,他看着眼前高风亮节、清贵高华的表兄,心中生出万般感动:“表兄客气了。你对我和广宁的好意,我必铭记终生。我没什么可报答的,唯有等日后表兄和表嫂成婚,愿效犬马之劳。”

顾明恪极淡地笑了一下,并没有接话,裴纪安也不在意。裴纪安虽然说着表嫂,其实心里知道,顾明恪不会成婚的。

前世顾明恪没成家就早早病死了,这一世就算裴纪安重生,也不会改变注定早逝的人。他的那位表嫂,不会出现了。

裴纪安已经知道结果,这些话不过随口一提,并没有真的放在心上。没过多久,裴纪安就完全忘了顾明恪的事情,而是一心投入到接下来的狩猎中。

不出意外,这会是他和广宁的订婚宴。裴纪安保护了李常乐十年,对李常乐好已成了本能,这一世,他要给予他的小公主一个十全十美的订婚宴。

二月初,前几天下了一场雪,刚刚回暖的天气又寒冷起来。然而迟一阵早一阵的春寒根本挡不住洛阳百姓对出门的热爱,才辰时,定鼎门前就挤满了人。车马将街道塞得满满当当,商贩吆喝,小孩哭闹,出城的队伍在繁杂的声音中,缓慢地移动着。

白千鹤勒着马停在城门前,他瞧见里面的盛况,咋舌道:“怎么回事?为什么入城的队伍寥寥无几,反倒是出城的人挤得水泄不通?”

李朝歌坐在马上,仰头望向洛阳城门,听到白千鹤的声音,她回神,说:“这有什么稀奇的。东都和其他地方不一样,在寻常城池,农民商贩赶着进城做买卖,故而进城的人比出城的人多,但是在洛阳,生计并不是第一要紧事,时髦才是。今日许是有哪户人家要出城游玩吧,竟引来这么多人跟风。”

白千鹤还是啧啧称奇,他长在小地方,不懂京城人的喜好。他本来停在城门前,但是出城的人太多,他不停往后退,最后都被挤到路边。白千鹤无语,对李朝歌说:“妹妹,钱我花了,东都我也送到了,你是不是能放过我了?你看,东都已近在眼前,入城太过拥堵,为兄便不送妹妹进城了。为兄先走一步,我们就此告别。”

白千鹤说着试探地往后退了一步,他见李朝歌没反应,正要驾马就跑,忽然听到李朝歌说:“你知道对待逃跑的犯人,要如何处置吗?”

白千鹤顿住,李朝歌没回头,继续不紧不慢地说:“大理寺要文雅些,多数是上脚铐枷锁,而我懒得废那份功夫,一般直接打断腿。如果还不听话,那就挑断手筋脚筋。反正进了我手里,本也没可能活着出去。”

白千鹤硬生生刹住动作,他憋了一会,忍无可忍道:“这位姑娘,我到底哪里招惹你了,你为什么非要找我麻烦?”

“不是我找你麻烦。”李朝歌善良地伸手,示意他看城门,“是大理寺找你麻烦。下辈子□□,可勿要寻错了地方,记得去找大理寺。”

白千鹤看到城门前的通缉令,几乎气得呕血:“就因为这区区一万钱,你拖着我走了这么久?不就是一万钱,我送你成不成?”

“不成。周老头说过,无功不受禄。”李朝歌说着过来扣白千鹤的手,“我一会还有事,别耽误时间,赶紧随我去大理寺。”

白千鹤哪敢被她捉住,一溜烟从马上翻身而下,泥鳅一样往外跑。这个女子邪门的很,打也打不过,跑也跑不过,依李朝歌六亲不认的劲儿,她绝对会真的送他进大牢。白千鹤一世英名,就算死也要死在刀枪剑下,被官府砍头算怎么回事?

白千鹤擅长轻功,他使出全力,李朝歌一时竟没制住。李朝歌的心气也被激起来了,她扔下马,动了真格来捉拿白千鹤。

他们两人正在交手,城门口突然传来一阵响亮的铜锣声。穿着大红缺胯袍的官兵推开百姓,硬生生清出一条路来:“让开,都快让开!圣人天后出行,闲人退散。”

李朝歌的崛起,和武后掌权密不可分。武后急需有人帮助她铲除政敌,就在这个时候,李朝歌出现了。

前世在永徽二十二年时,李朝歌根本不知道自己是公主,更不可能从剑南跑到渑池,恰到好处地帮高帝挡下致命一击。这一切只有一个解释,那就是她预知了后面的事情,提前来到洛阳了。

裴纪安心里一时乱极,根本不知道该如何面对李朝歌。他以为两人已经两清,他可以开始自己新的人生,可是为什么,他带着记忆,李朝歌也带着记忆?

这样的他们,究竟是重生了,还是依然活在前世?

裴纪安恍惚,忽然被四周的声音惊醒。李朝歌将黑熊引走,皇帝身边终于腾出空地,一众侍从反应过来,一拥而上,纷纷保护着皇帝撤离。

裴纪安强行停止脑中乱麻一般的思绪,快步上前,保护皇帝撤退。

皇帝被人簇拥着,一边走,一边不住回头,问:“这位姑娘是……”

侍从们一起摇头,不光皇帝好奇,他们也很好奇。在今日之前,如果有人和他们说人可以徒手搏熊,他们必然是要笑掉大牙的。然而现在,这一切就真真切切地发生在他们眼前。

非但可以只身和熊搏斗,甚至可以将熊推走。而这一切,竟然发生在一个少女身上。

白千鹤蹲在树上,陷入对自己人生的怀疑。在此前二十多年,他一直觉得自己英俊潇洒,天赋尚可。他从小就是同龄人中进步最快的一个,他拳脚武功不错,轻功尤佳,所以,白千鹤一直很相信自己。但是现在,他开始动摇了。

李朝歌看着安安静静,漂漂亮亮,结果竟然能接住一头熊的攻击,并且硬生生将熊推走。这真的是一个人能实现的事情吗?

白千鹤回想从剑南到东都这一路,顿时感谢李朝歌不杀之恩。

李朝歌和黑熊缠斗,她余光留意到皇帝已经走远了,也就是说,她可以放开手脚攻击了。李朝歌顿时松了口气,动手不再瞻前顾后。不过,熊毕竟是丛林中没有天敌的存在,皮糙肉厚,力气极大,要命的是体重极其惊人。这只黑熊精生了神志,知道该如何利用自己的优势,打起来就格外难缠。

李朝歌一个人没法完全牵制黑熊,她需要帮手。秉着苦力不用白不用的原则,李朝歌没有客气,直接冲着白千鹤的藏身之处喊道:“别躲了,你下来帮我,我就不再抓你去大理寺。”

白千鹤确实没打算袖手旁观……不过,他听到李朝歌的交换条件,面容扭曲了片刻。

这个女子,连请人帮忙的理由都如此不落俗套。

白千鹤瞅准时机跳下树,借着冲力踹到黑熊脑袋上,一个翻身跃到空中,问:“你要我做什么?”

“缠住它。”

这个要求对白千鹤来说不成问题,他虽然学过拳脚功夫,但毕竟轻功才是专长。单打独斗白千鹤不行,但是牵制住黑熊,溜着它放风筝,白千鹤还是敢应承的。

白千鹤施展轻功,在树林里神出鬼没,时不时踹黑熊一脚。黑熊精被他骚扰的不胜其烦,没一会就暴躁得直咆哮。

李朝歌趁机将真气凝结在剑上,对准黑熊精脑袋而去。熊本来就皮糙肉厚,这只黑熊又是强化体力挂的,攻击它的身体、慢慢寻找命门太麻烦了,不如直接爆头。

只要把头打爆,无论什么妖物都该死了,简单又省事。

李朝歌趁着黑熊的视线被白千鹤吸引走,飞身而起,重重一剑击打在黑熊精头上。李朝歌的剑上灌注了真气,但依然没有刺穿黑熊精的皮毛,不过黑熊精的脑袋被狠狠敲了一下,也不好受。

黑熊精出奇暴怒,咆哮着朝李朝歌冲来,用力挥来一掌。李朝歌没有硬接,她在极近的距离跳起身,一脚踩在黑熊精的前掌上,在黑熊精抓紧之前,顺着黑熊精挥掌的力道飞了出去。

黑熊力气极大,这一下将李朝歌送出很远,正好躲过黑熊的攻击。黑熊精发现自己被这个人利用了,又怒又气,嘶吼着追在李朝歌身后。可惜黑熊精身体庞大,怎么比得过李朝歌轻巧。她从容地在树上借力翻身,施施然从树梢上落下来。

降落时,她无意抬眼,正好看到对面一个人骑在马上,静静注视着她。

他身骑白马,一身白衣,握着缰绳,轻松又笔直地坐于鞍上。中间有枯叶飘落,两人视线相对,谁都没有说话。

明明不远处就是激烈的战场,可是对他来说,从容的仿佛在自家花园闲庭信步。

李朝歌瞳孔剧烈收缩,连双脚踩在地上都没有察觉。她没有见过这个人,可是,他却带给她一种无与伦比的熟悉感。

她十二岁时在屏山看到的那位仙人,以及前几天出现在黑森林的蒙面人,难道是他?

李朝歌太过震惊,一时都忘了她还在战斗。这时候地面上的石子轻微地颤动起来,白千鹤在后面崩溃大喊:“妹妹,你到底在做什么?我这里撑不住了!”

李朝歌回神,连忙反手竖起剑,到前面去帮白千鹤。李朝歌和白千鹤一个攻击,一个牵制,虽然是第一次合作,但双方都是身经百战的人,配合的紧密无间,没过多久,庞大的黑熊精就轰隆一声栽倒在地。

黑熊倒下后,白千鹤也力竭摔倒。太刺激了,他长这么大,从没有经历过这么激烈的战斗。危险,但是也畅快!

李朝歌现在的功力毕竟不比前世,她的样子也有些狼狈。她一把擦掉自己脸侧的汗,目光定定看向刚才的地方。然而,那里已经空无一人。

他又消失了?

他到底真的存在,还是说只是她的幻觉呢?

李朝歌实在忍不住,用脚踢白千鹤的衣服,问:“喂,刚才骑马那个人,你能看到吗?”

白千鹤躺在地上,他懒得动弹,随口说:“能啊。这里站着这么大一只黑熊,他的马居然没有受惊,真是匹好马啊!”

李朝歌正皱着眉思索,听到白千鹤的话,又是气又是嫌:“你就关注这些东西?”

白千鹤哪能不知道李朝歌的意思。方才他们两人和黑熊搏斗,这个男子就在不远处,甚至他都没有下马。可是黑熊一心缠着他们,完全没有去攻击看起来更弱的白衣男子。

其实白千鹤也早早注意到此人了,他见男子闲庭信步,镇定自若,还以为自己见到了鬼。他一直忍着没说,没想到,李朝歌也能看到。

不是鬼,那就是人了。黑熊攻击他们却不去攻击白衣男子,要么是男子有独特的隐身术,要么是这个男子道行太高,远远超出黑熊。动物趋利避害,所以不敢去挑衅更强大的敌人。

无论哪一个解释,仔细想想都挺吓人。

白千鹤像滩烂泥一样躺在地上,再一次怀疑他的自我认知。

东都一个疑似走丢的公主,能徒手掰熊,围猎场上一个看起来普普通通的世家公子,能把巨熊吓得不敢靠近。

朝廷竟然如此卧虎藏龙?难道官府多年来对江湖不闻不问,其实是手下留情?

李朝歌和白千鹤将熊放倒后,没一会,穿着红衣服的内侍过来了。内侍小心翼翼地绕过地上的巨熊,确定对方死透了之后,才如释重负地走过来:“这位姑娘,这位郎君,圣人请。”

白千鹤七歪八扭地躺在地上,看似吊儿郎当,实则立刻去观察李朝歌的表情。李朝歌收了剑,素着脸,轻轻点头:“好。”

李朝歌毫无反抗地跟着内侍走,白千鹤眼睛滴溜溜转了一圈,一个鲤鱼打挺从地上弹起来,跟在李朝歌身后,打算去前面看看热闹。

李朝歌很快被带到李泽面前。皇帝身边被许多人围着,他看到李朝歌走来,还隔着很远就主动问:“是你杀了熊?”

李朝歌见到皇帝,手指都绷紧了。她全身紧绷,面上却冷冷淡淡点了下头:“对。不止是我,还有另一个人帮忙。”

皇帝了然,他虽然养尊处优,不通武功,但毕竟能看出来谁在刚才的战斗中出力最大。没有另一个人,她也能杀死黑熊,只不过时间耗得久些;但如果没有她,仅凭另一个男子,无论如何不能将黑熊放倒。

皇帝难得见武功这么强横的人,而这样惊人的武力,还出现在一个小姑娘身上。皇帝好奇,随和地问:“你叫什么名字,籍贯何方,父母何人?观你面貌年纪并不大,为什么会有这么强悍的武功?”

李朝歌手指紧紧握着剑,因为太用力,指节都绷得发白。她停了一下,才能控制住自己的声音,无波无动地说:“我从小走丢,不知道父母是谁,被一个侠客抚养着长大。我和养父居住在剑南道,便算是剑南人氏吧。”

从小走丢,剑南……皇帝听到这几个字,眸光动了动。他莫名严肃起来,仔细端详李朝歌的脸。刚才他就觉得面善,现在仔细看,果然更像了。

皇帝的声音不知不觉绷紧,问:“你何时走丢,今年多大?”

“老头子说捡到我的时候六岁,如今已过了十年,正好十六。。”

和朝歌一模一样,皇帝脸色变了,追问道:“那你可知你的姓名?”

李朝歌摇头:“不知道,只记得小时候似乎有人叫我朝哥,这些年老头子和其他人都喊我朝哥儿。”

安定公主走丢的信息公告天下,皇帝能听出来,其他人如何听不出来。许多随从、内侍露出怀疑之色,怎么会这么巧,圣人和天后来行宫散心,碰巧被野熊袭击,碰巧被人救驾,又碰巧这个人和安定公主有着一样的身世?

天底下怎么会有这般圆满的巧合?

内侍近臣俱一脸怀疑,而皇帝却陷入骨肉思念中。他挥开随从,周围人一迭声唤“陛下”,皇帝不管不顾,执意走出保护圈,停在李朝歌面前,仔细地凝视她。

李朝歌脊背都紧绷起来。皇帝看了一会,眼角忽然湿润,抚手道:“像,太像了。”

脸颊和额头像年轻时的天后,流畅圆润,是大气的鹅蛋脸。而她的眼睛和鼻子,又带着李氏皇族的深邃。

李氏祖上有胡人血统,眉眼比一般人鲜明挺拔。她无疑继承了父母双方长相的长处,脸型流畅,皮肤细腻,眉眼却精致立体,鼻梁挺拔。尤其是她的眼睛,弧线优美,睫毛纤长,眼角微微上勾,美艳中掺着一股杀气。

李朝歌明知故问,茫然道:“怎么了?”

皇帝伸手擦掉眼角的泪,用力握住李朝歌的手,慨然道:“孩子,你并不是剑南人氏,也不叫朝哥儿。你出生在长安,你的名字,唤李朝歌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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