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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安大乱, 皇帝和朝廷匆忙离开长安,赶往益州。益州沃野千里,天府之土, 再加上周围有天然屏障, 是最适合保存实力的地方。朔方节度使能把皇族逼成这样, 并不是朔方的军队如何强盛, 或者朝廷的驻军多么腐朽,而是因为朔方勾结妖道, 有鬼兵鬼将助阵。

据当年幸存的前线将士说,叛军攻过来时本来是正常的,朝廷军按照阵法抵抗, 两军相接时, 对方阵营里突然响起幡铃声,一些轻飘飘的纸兵、纸兽飘落在地上,突然变成活物,不怕死也不怕痛,疯了一般攻击朝廷军。这些怪物虽然是纸做的, 可是咬合力不比真正的虎兽小,而且被他们咬住的人, 伤口会泛出黑气,没过几天就全身腐败而死。

朝廷军大哗, 士气一落千丈, 节节败退。很快, 潼关就失守了,皇帝带着后妃仓皇南逃。在逃难路上,李朝歌落入叛军和纸兽乱潮中,就此音信全无。

皇帝当时痛失爱女, 又适逢烽烟四起,家国不在,心情十分抑郁。他本以为李唐江山就要断送在他这一代,没想到李朝歌丢失后没多久,那些诡异的纸兵纸兽突然消失了。朔方节度使暴毙帐营,被叛军尊称为国师的妖道也不知下落,朝廷军绝地反击,逐渐开始占领上风。

从一开始,这次叛乱难缠的便是纸兵纸兽,而不是朔方之军。妖道消失后,叛军群龙无首,没过多久朔方之乱平,李泽带着朝廷后宫,回到长安。

叛乱平息了,可是他们走丢的女儿,却再也回不来了。多年来皇帝一直心存愧疚,为此他将全部的爱都倾注在李常乐身上,以此弥补对大女儿的亏欠。天后也对李常乐宠溺非常,想来,她和皇帝是一样的。

一别十年,宫中所有人,包括皇帝也觉得李朝歌已经死了。身强体壮的士兵都在纸兵纸兽手中活不下来,何况一个六岁的孩子呢?没想到,她竟有如此机缘,被一个隐士高人所救,并且隐姓埋名十年,习得了一身好本领。

皇帝唏嘘当年,并没有注意到天后垂着眸子,不曾表态。皇帝说完后,满身劲儿无处使,一腔父爱蠢蠢欲动:“她这些年流落在外,不知道吃了多少苦。她明明是公主,本该锦衣玉食,众星捧月,结果却在民间蹉跎了十年。既然她回来了,那么一切待遇理该比照广宁,甚至还要更高些。她的封号已经有了,继续用安定就好,公主府也是时候修建了。对了,她的封邑是多少,要不要再加点?”

天后听到这些话,眼神动了动,说:“圣人,公主封邑不过三百五十户,安定这些年累积的食邑已经一千户了。她刚刚回来,正要熟悉人脉,慢慢融入到东都。你若是再封赏她,让其他宗室怎么想?广宁又怎么想?”

天后处事要比皇帝圆滑的多,皇帝一想也是,李朝歌本就是突然出现的,要是再给她搞特殊,只会替她树敌,不利于让她融入环境。皇帝打消了这个念头,说:“那就从其他地方补偿她吧。如今我们一家团聚,日子还长着呢,不急。”

天后也这样想,过犹不及,这种事还是循序渐进、春风化雨为好。母亲的关注点到底和男人不同,天后忆起一件事,问:“现在是二十二年,朝歌今年十六岁了?”

“是。”皇帝点头,感慨道,“岁月不等人,都十年了。”

天后见皇帝还是没听到点子上,只能再一次提醒:“圣人,国法有规,女子十七岁当嫁,她今年已十六岁了。”

这回皇帝终于想起来了:“对啊,她都十六了,该招驸马了。”

按照唐律,女子十七岁必须婚嫁,要不然朝廷就会遣派官媒,强行给未婚男女婚配。到时候嫁给瞎眼的瘸腿的,可由不着自己。自然,没有官媒敢指点公主,可是李朝歌年纪已经不小,是时候考虑婚嫁的事情了。

正巧今日裴大夫人向李常乐提亲,天后一起说给皇帝,道:“刚才裴大夫人也在,和我说了裴大郎君和常乐的事情。依我看,她们姐妹俩没差几岁,干脆好事成双,将朝歌的婚事也一起办了吧。”

皇帝一听到两个女儿都要出嫁,本能地皱眉:“怎么两人都要嫁人?她们才多大?”

“常乐今年十四,朝歌更是十六岁了,是时候筹备了。要不然等十七八还嫁不出去,岂不是叫百姓笑话?”

行吧,家里的事皇帝一向听皇后的,于是点头道:“好,这些事,天后你来安排吧。裴大郎和常乐一起长大,品行信得过,反倒是朝歌,你一定要好好把关,务必给她挑个十全十美的驸马。”

天后应下,笑道:“天底下哪有十全十美的人。圣人,你只叮嘱朝歌却不管常乐,要是被孩子们听到,恐怕要说你偏心了。”

皇帝摇头。他自然对小女儿更有感情,可是李朝歌刚刚找回来,还在民间受了许多挫折,他这个做父亲的自然要加倍补偿。他没能护着她无忧无虑长大,那给她找一个好夫婿,保护她下半生安稳无忧,便是他这个父亲唯一能做的了。

皇帝说:“朝歌和常乐不同,常乐心地纯善,仁义大方,她会明白的。再说,裴纪安是长安洛阳数一数二的人物,常乐招了他做驸马,日后有裴家帮衬,婚后已经比朝歌强了一大截。如此,更要给朝歌好好挑一个驸马,就算比不上裴纪安,也不能差太远。要不然以后姐妹两人越差越大,那才是真的埋下祸患、离间姐妹感情呢。”

“我明白。”天后说道,“圣人担心的这些我都懂,我定好好把关,给朝歌挑一个不逊于裴纪安的驸马出来。”

皇帝道:“朕自然相信你。朕刚才那些话,不过是有感而发、言之所至罢了。这么多年来,你办事滴水不漏,面面俱到,从无一次偏差。朕就是不相信自己,也不会不放心你。”

天后抿唇轻笑,道:“我们夫妻多年,哪还用说这些。圣人,时候不早了,过一会该开宴了。你快去前面忙吧,我去看看朝歌。”

皇帝十分放心天后,当即如释重负,毫无忧虑地出门了。天后静静在千秋殿中坐了一会,叫来宫女,问:“大公主呢?”

“公主在后殿更衣。”

天后轻轻点头,吩咐道:“你们好生侍奉,勿要怠慢了公主。”

“奴婢遵命。”

千秋殿后殿,宫女们鱼贯跟在李朝歌身后,手里捧着瓶瓶罐罐,要为李朝歌沐浴更衣。女官知道这位刚回来的安定公主是江湖人士,恐怕不喜欢别人近身侍奉,为此特意说:“公主,一会有晚宴,礼服复杂繁琐,须得多人配合才能穿好。奴婢等人奉天后之命侍奉公主沐浴,之后,再伺候公主更衣。”

李朝歌明白宫廷的规矩,就算她不在乎形象,也不可能穿着一身洗得发白的粗布青衣去参加宫廷宴会。她点点头,说:“我明白。我初来乍到,不懂规矩,你们按最常用的章程安排就好。”

女官微微吃惊,听说这位公主一身匪气,能孤身杀熊,她本以为这是个蛮横凶悍的主,没想到,竟意外的好说话。女官应是,招呼宫女们放水、熏香,引着李朝歌沐浴净身。

李朝歌沐浴出来时,宫女们为她拿来中衣,要亲手为她穿上。李朝歌没有拒绝,由着她们在自己身边忙来忙去,将她身体胎记看个明明白白。

李朝歌前世和天后相处了那么久,最是明白这位女皇的秉性。李朝歌知道天后已经相信她就是李朝歌了,但是这并不影响天后会再三取证,屡次试探。这些宫女里必然有天后的眼线,查看她身体上的胎记或者小痣,回去和天后禀报。天后自己生的孩子,当然知道一些细微特征,到底是不是真的,一对就知。

而且,天后也会派人去剑南,和当地人核查李朝歌的身份。不过,天后势必要无功而返了。这些年周老头怕被人找到,行踪格外小心,除非天后的人能穿过黑森林,找到黑林村,不然,必然什么痕迹都找不到。

李朝歌对此并不担心。她是真的李朝歌,查千遍万遍也不怕。她和小时候一模一样的五官,肖似武家女子的脸,便是最好的证据。

宫女们给李朝歌换衣服时,发现这位公主虽然看起来纤细,其实脱了衣服后身材特别窈窕。该细的地方细,该鼓的地方鼓,而且因为多年习武,皮肤紧致,双腿又细又长又直,腰腹处甚至有漂亮的线条。

换衣的宫女们默默红了脸。两个宫女给李朝歌系襦裙,她们一低头,见李朝歌胸口处有一道疤,长度将近有两寸。虽然颜色不深,不仔细看根本注意不到,可是放在李朝歌白皙紧致的皮肤上,还是很刺眼。

宫女见李朝歌从头到尾非常配合,看起来很好脾气的样子,于是壮着胆子问:“公主,这道疤是什么?”

李朝歌低头瞥了一眼,这道疤是前世裴纪安穿心那一剑留下的,这一世重生,她身上很多痕迹没有了,唯独这道疤,跟着她来到了新世界。

李朝歌浑不在意,淡淡道:“以前不小心受伤,留下的教训。”

这些宫女们虽然是奴婢,但也过着十指不沾阳春水的生活,她们听到李朝歌的话,纷纷叹道:“这么长的伤口,那该有多疼啊?公主,您以后可要小心,不能再受伤了。”

李朝歌对喊疼的话置若罔闻,唯独听到后一句,她很认真地点头:“以后再不会了。”

吃一堑长一智,以前可以说不懂情爱,年少无知,这一世她要是再轻信男人,被男人害死,那就活该她死无葬身之地。

其他人端来托盘,宫女环住李朝歌的腰,将叮叮当当的玉佩系到腰带上,面红耳赤地退下,俯首道:“公主,礼服换好了。”

“嗯。”李朝歌慢慢放下双臂,习以为常。她前世当了许多年的公主,刚回来时还不适应,后面时间久了,也能习惯由侍女帮她换衣。毕竟朝廷许多礼服,真的不是一个人能穿好的。

另一波宫女上前,行礼道:“公主,奴婢给您梳发。”

李朝歌坐在镜子前,眼神微微一错,扫到一个宫女悄悄出去了。李朝歌了然,不动声色地收回视线,就当自己没看到。

千秋殿前殿,天后听完宫女的禀报后,彻底放下心。接下来,派人去剑南查一查,这件事便可以敲定了。天后心里其实已经认定,然而多年习惯使然,小心些总没错。

另一边,李朝歌换好衣服,梳好妆容,镜子中的人如同拭去灰尘的明珠一般,散发出耀眼的光辉。宫女们被李朝歌的容光所摄,纷纷赞道:“公主真美。”

类似的话李朝歌实在听腻了,她随意点头,说:“我累了,想一个人休息一会。你们先退下吧。”

宫女们齐齐拜首:“遵命。”

宫娥像是棋子一样整齐有序地退下。等人走后,李朝歌坐到塌上,给自己倒了杯茶,不紧不慢道:“下来吧。”

按理绿绮不该对裴家有所不满。顾家就算祖上名声再清贵,也架不住顾家人丁凋零,家道中落。老太爷顾尚、郎君顾沅接连亡故,至如今,全族只剩下顾明恪一个男丁。

老太爷顾尚著过许多书,家资却不丰,到了顾明恪这一代,更是仅剩寒宅一座,薄田几许。相反,老太爷的儿媳,少夫人顾裴氏的娘家却蒸蒸日上,到了高帝这一朝,更是满床芴板,子侄甥婿皆为高官。顾沅病故后,顾裴氏扔下顾家祖宅,带着郎君顾明恪进京,回娘家定居。

裴家无偿收留他们,供顾明恪抓药治病,读书习字,平时裴家郎君有什么,表郎君就有什么。这样好的待遇,绿绮实在不该抱怨了。可是,寄人篱下的滋味谁住谁知道,平时看不出来,如今裴大郎君一生病,就全暴露了。

绿绮看着无人问津的西院,几次深呼吸,还是觉得心里堵得慌。裴纪安生病不假,他们郎君就没有生病吗?裴府的下人全顾着裴纪安就不说了,连夫人也去那边看着,全然不管病了五六天的顾明恪。明明,郎君才是夫人的亲生儿子。

绿绮越想越气,她阴着脸,怒道:“他们不上心,你对郎君也不上心吗?郎君这几天连饭都没怎么吃,你还有心思在外面睡觉?”

焦尾年纪还小,被绿绮骂了一通后,又害怕又委屈:“可是,裴大夫人说了郎君正在生病,要静养……”

绿绮气得啐了焦尾一口,上前拧焦尾的耳朵:“别人说什么你就听什么,你到底姓顾还是姓裴?还不快进去守着郎君!顾家三代单传,到郎君这里就是唯一的香火了,我们便是冒犯宵禁请郎中,也绝不能让郎君有任何闪失。”

焦尾支棱起耳朵,嗷嗷叫疼。他们这里正闹腾着,屋门忽然吱呀一声,从里面拉开。焦尾和绿绮听到动静,一起回头,看到门口那道人影时,两人瞬间失声,一时间连呼吸都不敢了。

秦恪换上了顾明恪的衣服,静静瞥了外面两人一眼:“我身体好多了,已无大碍,不必惊动旁人。”

焦尾和绿绮愣愣地看着自家郎君,绿绮满脸惊愕,焦尾瞪大眼睛,都忘了自己耳朵还被绿绮揪着。明明只是几天没见,为什么他们觉得,郎君仿佛变了许多?

何止是变,简直是换了一个人。郎君从小体弱多病,说话总是轻声细气,根本不会有这样冰冷摄人的气势。而且郎君的相貌清俊不假,却绝没有这般惊心动魄。

以前……这时候焦尾和绿绮再回想,突然发现竟想不起以前的郎君是什么样子了。他们慢慢陷入迟疑,好像,郎君一直就是这个模样,这副嗓音,这般气质。

秦恪刚刚从黑森林回来,他拿到了混元仙丹,不必再压着速度,顷刻间就到达东都。秦恪好不容易甩掉了李朝歌,正打算清净一会,却被外面叽叽喳喳的声音吵得不得安宁。他忍无可忍,只能出面,阻止这两个小侍从吵闹。

他说完后,见这两人呆愣地看着他,丝毫没有认错的自觉。秦恪只能说得再明白一些:“我要休息了,你们退下吧。”

绿绮终于从震惊中回过神来:“可是,郎君你还在生病……”

秦恪敛起衣袖,淡淡瞥了绿绮一眼。明明他没露出任何凶恶的表情,可是绿绮瞬间被吓得冷汗涔涔,一句话都不敢再说。

绿绮和焦尾不约而同低头,静悄悄退后。秦恪关上门,终于能享受片刻清净。

屋中无光,可是一切摆设在秦恪眼中无所遁形。他静静扫过属于顾明恪的痕迹,回想起离开天界时,萧陵给他的那份资料。

顾明恪,裴纪安的表兄,父亲顾沅,祖父顾尚,俱是博闻强识、才学渊博的文学家兼史学家,母亲顾裴氏是裴家的长女,也是裴纪安的大姑姑。顾明恪的家庭可以说诗书传家,清贵至极,祖父顾尚主持编撰了南北六个朝代的正史,是不世的史学大家,父亲顾沅亦是和其父顾尚齐名的才子,在顾尚死后,继续编撰隋史。只可惜顾家人祖传体弱,顾尚、顾沅都英年早逝,顾明恪更好,才十几岁出头就咳嗽不断,终年离不了药。

编撰史书是一项漫长且清苦的工程,到了顾明恪这一辈时,顾家已经败落的差不多了。等父亲顾沅死后,母亲顾裴氏一来不想守着老宅过苦日子,二来得给顾明恪看病,便带着他回了娘家——东都中书令裴府。

顾明恪和裴纪安是表兄弟,两人只相差一岁,然而命运却截然不同。前世,顾明恪修完隋史的尾巴,完成父亲及祖父的遗志后,就撒手人寰,死时不过二十岁。那一年裴府还没有卷入朝廷斗争,裴纪安意气风发,是誉满京城的裴家玉郎,而李朝歌,甚至还没有回到洛阳。

死在大厦将倾前,某种意义上,也算幸运。

不过现在,站在裴府西院,决定顾明恪未来命运发展的人,变成了秦恪。

秦恪和萧陵达成协议后,秦恪离开三清宫,赶往人间,同时,萧陵扭动轮回盘,回溯时间,顺便清空了这一世凡人的记忆。对于世上其他人来说,他们的时间已经从元嘉元年倒流到永徽二十二年,而他们自己却浑然未觉,只以为自己睡了一觉。唯有裴纪安和李朝歌这对冤家,保留了前世的记忆。

而对于前世已经死了的人,比如在李朝歌称帝之前就病逝的真正的顾明恪,已经进入轮回道投胎,不再回到阳世了。取代他的身份的,是北宸天尊秦恪。

因为秦恪有任务在身,萧陵为了方便,给凡人清除记忆时,顺便修改了他们对顾明恪的印象。这一世的人想起顾明恪时,总觉得面貌模糊,雾里看花,直到看到秦恪本尊,才骤然想起这是顾明恪。此后顾明恪的声音、面貌、性格,都将由秦恪取代,换句话说,世人看到的,其实是秦恪。

反正顾明恪本人也是病秧子,众人对他印象薄弱,并不违和。这样做是有点冒险,但是总好过秦恪全程用易容术。顾明恪体弱多病,多愁善感,但秦恪并不是,即便是神仙,长时间假扮另一个人也会露馅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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